首页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十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十七条 调查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案情复杂,60日内不能终结的,经电力监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