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200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监管信息,是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在履行电力监管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文件、数据、图表等。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