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200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授权的监管机构(统称“电力监管机构”,下同)负责监督区域电力市场运营,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