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三章 计量管理 第一节 计量装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计量管理 第一节 计量装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产权分界点无法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电网企业应在与市场经营主体协商明确计量装置安装位置后,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变(线)损和参与结算的关口计量点,并在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