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三章 计量管理 第一节 计量装置管理 第二十条 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计量管理 第一节 计量装置管理 第二十条 计量检测机构对计量装置实行定期校核。市场经营主体可以申请校核计量装置,经校核,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精度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该计量装置的产权方承担;计量装置误差达到规定精度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