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200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所有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实施下列监管:

履行系统安全义务的情况;

进入和退出电力市场的情况;

参与电力市场的资质情况;

披露电力市场信息的情况;

执行各类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定额标准、质量标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