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05年) 第四章 电力市场注册管理 第十八条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05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电力市场注册管理 第十八条 电力市场实行注册管理制度。进入或者退出电力市场应当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具体负责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工作。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