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电力企业(含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导致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核安全隐患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