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 第三章 报送程序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报送程序 第十三条 中央电力企业、国家电力调度机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信息。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