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2011年) 第十二条 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201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委托期限和代理权限。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