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四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申请者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拟申请的码号; 申请码号的用途和必要性; 申请启用码号的技术方案和网络组织报告; 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