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 第八条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生猪屠宰的检疫及监督,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生猪屠宰的卫生检验及监督,依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