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审核、检验应当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并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要求。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