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