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九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九条 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