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一条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一条 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市场供应的,发生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迅速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