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四条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负责建立全国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向社会发布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