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202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2024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30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2008) 第四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