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十四)
(十四) 加强组织保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国家和地方立法研究,不断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法律制度。推动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支出,加强管理和技术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成果更新调整、实施应用、跟踪评估以及数据系统开发运维等工作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