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三章 普通程序 第六节 决定 第六十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六十条 第三章 普通程序 第六节 决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并通过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记录。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到达当事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