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5年) 第三章 自行监测 第二十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自行监测 第二十四条 采用手工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当如实记录手工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工况,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