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