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