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