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 第三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