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