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