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