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