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