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第八条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在服役前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服役期间居民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换领新证;但是,应当向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登记备案。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