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第九条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200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代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