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规范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申领、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活动资格和身份的证明。 第四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样式、编码方式和制作要求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 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有权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