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监察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环境监察工作 第二十二条 环境监察办法(2012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环境监察工作 第二十二条 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