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1月8日公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