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八、 实施保障措施 (一)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一) 八、 实施保障措施 (一) 编制实施环境功能区划。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实施分区管理、分类指导。明确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定位,以及分区的水、大气、土壤、生态、噪声和核与辐射等环境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自然生态保护要求和产业准入标准,提出分区生态保护、污染控制、环境监管等管控导则。 引用法条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 八、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