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2015年) (一)

(一) 加强城市环境质量管理。优化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和最小生态安全距离,优化提升城市群生态保护空间,促进形成有利于污染控制和降低居民健康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人群健康风险评估,探索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机制。编制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分区,控制城市蔓延扩张,扩大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加强城市公园绿地、绿道网、绿化隔离带和城际生态廊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