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 (八)

(八) 充分发挥环保法规、政策、标准在引领环保产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各项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标准,决定了环保产业的发展方向、技术水平、服务能力、需求总量和市场容量,在制定过程中,应统筹考虑环保产业现状和发展要求,制定相应的环保产业政策措施,更加注重运用政策工具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应针对二恶英等持久性污染物和有毒污染物、形成细微颗粒物的一次前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领域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新型污染物控制要求;鼓励各地根据环境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适时出台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