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七)

(七) 合理规划,实现环保产业发展与环保目标、政策的紧密结合。“十二五”期间,着力完成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三大任务,在持续推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污染减排的同时,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约束性指标,同时鼓励总氮、总磷、重金属等区域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城市细微颗粒物和臭氧超标及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等问题,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和城乡生态环境改善。积极推进工业污染全防全控,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着力解决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突出环境风险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时,应同步制定配套的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环保产业的发展方向、结构布局和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