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应当组织听证的;
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应当组织听证的;
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