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0年) 第三节
第三节 土地整治
灾毁土地整理。加强对因灾受损土地的整治,确保受损耕地、抢险救灾和过渡性安置等临时用地恢复畜牧业和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做好对灾毁耕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土地整治总面积2139公顷,其中复垦耕地1160公顷。
临时用地整理。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救灾抢险用地、过渡性安置用地、施工临时用地等,能够恢复的尽可能整理复垦。
灾毁土地整理。加强对因灾受损土地的整治,确保受损耕地、抢险救灾和过渡性安置等临时用地恢复畜牧业和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做好对灾毁耕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土地整治总面积2139公顷,其中复垦耕地1160公顷。
临时用地整理。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救灾抢险用地、过渡性安置用地、施工临时用地等,能够恢复的尽可能整理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