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独立学院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独立学院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