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五条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只可以参与举办1所独立学院。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