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气瓶充装安全管理能力:

熟悉气瓶充装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气瓶充装过程控制等安全要求;

具备识别和防控气瓶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具备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