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气瓶的数量、充装介质等情况,配备气瓶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气瓶安全员,并逐个充装工位明确负责的气瓶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