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格式、印制等事项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