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