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