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