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