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受本条例保护。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